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2018年农村卫生改厕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灌南县2018年农村卫生改厕项目
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卫生改厕是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对于控制“四害”孳生、阻断传染病传播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省市下达我县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12000座,结合各乡镇卫生改厕工作开展情况,分解下达到全县各乡镇(具体由县爱卫办另行发文),今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各乡镇卫生改厕普及率达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建立政府主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农村卫生改厕工作推进体制,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实施主体为乡镇政府。
(二)坚持整村推进。农村卫生改厕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做到应改尽改,确保建设质量。鼓励连线、连片改造,优先安排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连片治理村和贫困村卫生改厕工作。
(三)坚持科学实施。农村卫生改厕工作要统筹考虑自然条
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实施卫生改厕项目工程。
三、项目实施
(一)资金筹集与管理。
1.资金筹集。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项目建设费用,省、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标准为950元/座。除省、县财政补贴外,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需其余建材由农户自购,有条件的乡镇和村视财力状况可对本地农村卫生改厕给予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
2.资金管理。按照《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县财政建立农村卫生改厕专项资金,并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爱卫办按实际完成数每半年一次将资金拨付乡镇财政所(分局),由乡镇财政所(分局)及时支付给村或施工队。各乡镇对卫生改厕专项资金也要做到专款专用,并按时拨付施工等相关费用。同时要将卫生改厕资金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 项目审计。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县审计部门要对本年度卫生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卫生改厕地方标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厕所有墙、有顶、有蹲便器,粪池为三格式化粪池并有盖板,无渗漏,密封好,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定期清除并达到无害化处理效果,鼓励厕屋入院、入室。
(三)工程管理。
1.项目申报。由乡镇政府向县爱卫办申报,经县爱卫办实地考察后填写项目申请书上报市爱卫办。
(1)申报条件:本年度确定为省级生态村创建村、省市县级经济薄弱村的必须申报,建设美丽乡村的优先申报,有组织实施卫生改厕能力、群众积极性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也可申报。
(2)申报内容:村居总人口数、总户数、已改厕情况、拟改厕受益户数、改厕类型、拟施工时间、预算费用、资金筹措等基本情况。项目村卫生改厕完成后,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
(3)审批程序:县爱卫办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厕所选址是否在室内、院内或靠近住所或是否远离水源等。
2.项目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组织开展卫生改厕工作。县爱卫办按程序负责卫生改厕材料集中招标,中标商负责运输到村,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乡镇政府确定卫生改厕施工队,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及专门负责卫生改厕建设施工,以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乡镇每月向县爱卫办报送一次工程进度,县爱卫办每月将卫生改厕进度报表报县政府和市爱卫办。
3.规范运作。严格执行申请、审核流程。各村在开工前,核算改厕施工材料份数,向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爱卫办存档,由县爱卫办通知中标商发放。供应商材料送达至项目村,项目村指定专人进行签字接收,材料在签收前损坏或材料不配套的,一律由供应商负责,村委会人员接收后交施工队,接收后损坏的由施工队负责。
4.竣工验收。改厕完成并投入使用为竣工。改厕竣工实行逐级验收,考核验收人员对结果负责。
(1)村自查。施工队负责对项目村受益户逐一编号,由村验收人员、村委会及施工队人员、改厕户登记后报乡镇。
(2)乡镇复查。由乡镇组织财务、监察等人员逐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乡镇分管负责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县爱卫办。
(3)县核查。11月份,各项目乡镇向县爱卫办提出验收申请;县爱卫办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村卫生改厕受益户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通过现场检查、电话调查、姓名比对等形式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爱卫办申报;市爱卫办组织对项目村卫生改厕工程质量及受益户数进行复查后报省爱卫办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该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卫计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环保局等部门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具体负责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力推进卫生改厕工作。
(二)注重协同配合。县爱卫办要制订卫生改厕计划、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中末期评估等工作;县督查办要将卫生改厕工作列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县财政局要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并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县住建局要将农村卫生改厕纳入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县审计局要加强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的审计;县文明办、环保局、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将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纳入创建文明镇村、生态镇村、卫生镇村、经济薄弱村的考核指标,合力推进农村卫生改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卫生改厕任务。
(三)严格责任落实。县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卫生改厕工作。各乡镇政府是卫生改厕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本地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建成后使用等全程管理,确保卫生改厕进度和质量。各项目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施工队伍按标准统一实施改、建。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爱卫办要全程跟踪督查卫生改厕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卫生改厕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全县乡镇社会事业目标考核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组织力度大、推进速度快或受到上级表扬的项目乡镇予以奖励,在安排相关资金时,向工作成效好的乡镇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如空池)、资金管理不善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发动。县爱卫办及县内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卫生改厕的健康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使广大农村居民认识到卫生改厕的重要意义,改变陈规陋习,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乡镇、项目村要深入农户大力宣传卫生改厕的意义、好处,引导农民正确使用,保证工程发挥良好的效益。
附件:灌南县农村卫生改厕考核评分表
附件
灌南县农村卫生改厕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乡镇)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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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 分 办 法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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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 领导 (15分) |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
(1)各乡镇建立农村卫生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乡镇分管负责人专门负责卫生改厕工作,得3分;未建立,不得分;(2)有切合实际的规划、计划或方案,得2分;没有,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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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自查,促进工作,效果明显 |
(1)按季度研究部署,并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有报送的资料、信息、典型材料、报表等,得3分;没有,不得分;(2)创新工作方式,鼓励开展项目村卫生改厕工作评比,活动有台帐,得2分;没有,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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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
(1)项目镇村利用会议、标语、宣传栏、宣传单、公开信、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卫生改厕工作的意义、内容家喻户晓,得3分;没有,不得分;(2)村支两委干部责任到位,有分片包组,带头作用明显,效果良好,得2分;没有,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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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 管理 (50分) |
1.严格项目申报 |
(1)按条件、程序进行申报得5分;没有,不得分;(2)对项目受益户进行编号登记,按时上报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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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进展达标 |
制定序时进度计划,并按县要求完成。在6月底完成80%、50%分别得10分,6分,不达标,不得分;10月底全年任务完成得15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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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督查力度 |
(1)乡镇定期进行督查、指导、验收,得3分;没有,不得分;(2)统一施工,有专业施工队,得2分;没有,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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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示范户建设 |
项目村有高质量示范连片20户以上的,得10分,15-20户得5分,没有或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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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 分 办 法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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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 管理 (25分) |
1.项目村管理 |
(1)有卫生改厕受益户公示,得3分;不公示,得0分;(2)环境卫生,无露天粪坑,得3分;有一处,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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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格式化粪池安装 |
(1)按要求编号得 2分;不编号,不得分;(2)数量实,得2分;数量不足,按比例得分;(3)化粪池拼装质量好,得3分;质量不合格,不得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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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蹲便器安装 |
(1)质量好,得3分;质量存在问题,按比例得分;(2)所有连通管必须与化粪池正确连接,得3分,否则按比例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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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竣工使用 |
卫生改厕完成能正常投入使用,严禁有池无屋,发现一例倒扣2分,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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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 |
卫生改厕施工费用按规定及时发放,得10分,被发现一次拖欠,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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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惩 情况 |
加分情况 |
工作被省、市、县领导巡视肯定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在全县推广的加2分,在全市推广的加3分,在全省推广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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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情况 |
县检查后并责令整改而未整改的扣5分,被省、市、县检查或暗访发现问题,分别扣年终总评分5分、4分、3分。被市书面通报批评的,全年“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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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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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责任人签字:
备注:1.本考核方案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考核2次(6月底和10月底),结果作为全县社会事业目标考核主要依据;
2.考核由县爱卫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